9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同意泰康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根据公告,泰康人寿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近年来,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不断扩宽,可按照规定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已满一年。自2022年9月9日起实施的《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险企可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3年上半年,泰康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174.54亿元,同比增长20.97%;净利润65.3亿元,同比增长6.1%。截至6月末,泰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3.29%、204.83%。(实习记者 杨雨萌)